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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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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LZFCG-2025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40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鑫盛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旨在选定一家具备CCER项目开发经验的机构(以下简称“中标人”)负责完成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碳减排申报开发及交易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减排设备、CCER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咨询服务、第三方审定咨询服务、项目备案、项目核证咨询服务、第三方核证咨询服务、减排量核发、交易服务等。采用“保底价收购+超额收益分成”的合作模式,全流程涉及所有相关费用都由中标人承担。保底价设置为市场价的80%,中标人必须以保底价回收购买签发的全部减排量,同时,鑫盛超额收益单价=(收益分成的市场价格-保底价格)*(1-中标人分成比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个成功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的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备案号、减排量签发证明等佐证):
(3)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直接操作并完成CCER国家主管部门全部备案流程的技术服务与交易机构;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300元售出不退。准备材料:需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个成功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的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备案号、减排量签发证明等佐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202521
项目名称: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CCER申报及交易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约400万元
最高限价:50%(CCER价格中超过保底价的超额收益部分,中标人获得的分成比例)
项目背景为响应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拟通过秸秆燃烧替代煤炭,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并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聚焦秸秆能源化利用场景,通过替代燃煤锅炉,减少化石能源碳排放,同时确保秸秆来源可持续、环境影响可控。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旨在选定一家具备CCER项目开发经验的机构(以下简称“中标人”),负责完成沈阳鑫盛2×35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碳减排申报开发及交易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减排设备、CCER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审定咨询服务、第三方审定咨询服务、项目备案、项目核证咨询服务、第三方核证咨询服务、减排量核发、交易服务等。采用“保底价收购+超额收益分成”的合作模式,全流程涉及所有相关费用都由中标人承担。保底价设置为市场价的80%,中标人必须以保底价回收购买签发的全部减排量,同时,鑫盛超额收益单价=(收益分成的市场价格-保底价格)*(1-中标人分成比例)。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搭建减排设备、前期申报开发至顺利运营需1年,运营期开始起至减排量项目计入期10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个成功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的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备案号、减排量签发证明等佐证);
(3)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直接操作并完成CCER国家主管部门全部备案流程的技术服务与交易机构;
(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沈阳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准备材料需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需提供近三年内至少2个成功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项目备案和减排量签发的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备案号、减排量签发证明等佐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