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首选+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4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养老机构日常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预算金额:204万元(三年)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前述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信用查询记录: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①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若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招标人);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
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②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云南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