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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长春轨道交通4号线车内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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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长春轨道交通4号线车内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5-72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轨道交通4号线车内媒体广告经营权转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4号线北起长春站北站,南至天新路站,线路全长20.82公里,共设 21座车站包括长春站北站、北亚泰大街站、伪满皇宫站、东大桥站、东新路站、吉林大路站、公平路站、海口路站、浦东路站、威海路站、北海路站、职业学院、世荣路站、南环城路站、宜盛街站、天工路站、福祉大路站、天青路站、天普路站、前十里堡站、天新路站。
2.2、招标范围:长春轨道交通4号线车内粘贴及语音广告媒体经营权,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广告经营权出让的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须具有广告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的服务企业。
3.2、财务要求 提供 2022年至2024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无拖欠广告费等不良记录的,无违法经营引起诉讼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胜诉的除外。)
3.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