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通知信息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0月20日
打印公告
通知信息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中咨丽-2025-15;
2.项目名称:云南甘美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4万元(三年);
5.采购需求:
开展养老机构日常食材供应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
7.配送地点:由中标人统一提供食品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
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
供“身份证明材料”。前述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信用查询记录: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此部
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①提供2022年(含2022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报
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若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招标人);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
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②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2采购价格低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2.3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等)需提供检测结果报告(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6.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丽江市。
3.方式:现场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
4.售价:6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