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信息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汉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及运营(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B2025G0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汉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及运营(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89万元,招标人为中京资产运营(深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汉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及运营(EPC+O)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京资产运营(深圳)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汉麻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及运营(EPC+0)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莲花山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生产车间:建设4栋纤维麻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为5886平方米。引入8条先进的纤
维麻生产线,具备年6000吨纤维麻加工能力。生产车间采用钢结构形式,配备先进的生产
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精准和稳定。
(2)纤维麻仓库建设纤维麻仓库3栋,总建筑面积为5382平方米。配备通风、消防、起
重机、叉车等仓储物流设备,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系统和物流配送体系,确保原材料供应和
成品运输的高效畅通。
(3)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办公楼一栋,总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员工宿舍3栋,总建筑
面积为780平方米;食堂一座,总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还包括门卫岗亭、停车场、绿化
工程等配套设施,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EPC+O),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
单位进行一次性公开招标,确定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营单位后,开始实施。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采购(所有工程材料、
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
总承包、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前期及施工过程中的报建、报批、审查、竣工验收
组织、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以及所有工程管理过程和成
果的提供等)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上部土建(包括厂房、物
流仓库、宿舍、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大门、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内给排
水、室内电气、暖通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
线、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标识标牌等涉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所有的工程费用实施
内容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服务。
运营管理服务范围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主要内容包含前介服务、市场推广服务、运维
服务、招商运营服务、综合资产管理服务等,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2日-2026年11月12日,共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运营期:10年,从竣工验收且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试运营后计算运营期:具体期限计算详见合同。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且
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
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运营质量: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3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049万元;设计费:3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自组
联合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目
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可上场的承诺函。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可上场的承诺函。
(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
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
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所有人员要求证件均证企相符且
在有效期内,中标后按照本承诺如实提供相应人员,人员配备承诺(格式自拟)。
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2)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企业、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工作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说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须将下列信息及材料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内格式投标人自拟:“参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2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未向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评审活动。汇款方式:转账或电汇标书款汇款时在备注栏里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注:各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
6.1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