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筛选+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BDP-ZC2025-07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宜城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符合GMP及相关附录要求,所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或湖北省省级标准,取得湖北省内生产销售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
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若资料为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提供本公告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材料:(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