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采招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西 2025年10月17日
新采招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市辖区招标条件本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遴选概况
1.遴选依据:本项目所包含的零星工程为院内《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小额零星工程。
2.遴选内容及范围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凡院内《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小额零星工程,由招标单位在备选库
中安排施工,凡入库的单位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招标单位委派的施工任务。
3.遴选机构数量:本次遴选入围数量:5家。
4.服务合同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5.计价标准:
(1)计价标准:最新版《江西省建筑工程定额》及与之相配套有关文件等;
(2)造价确定原则:含税造价,包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主材费、辅料费、配件费、机械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内的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
(3)材料价格计价方式:材料价格按《江西省造价信息》萍乡市地区材料价格计取,缺项材料价格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计算。
(4)如相关部门颁布新的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计价文件,则套用新的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计价文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遴选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与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法律诉讼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需体现截图时间);
7.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不接受同一自然人名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参与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获取遴选文件起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萍乡市;
(三)报名时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递交申请书及遴选时间、地点
(一)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二)遴选开始时间和遴选地点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
获取了本遴选文件,而不参加遴选活动的投标人,请在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未书面通知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本单位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