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告知>江苏省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LYG-JYXY-202501049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配置符合规范的煎药设施设备,并提供中药代配、代煎、熬膏等代加工服务。详见项目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立东方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若为医疗机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为诊所,还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6 17:00到2025-10-23 18:00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连云港市凤凰大道2-13号楼408室;3、方式:现场报名;4、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以备核验: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经办人请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近年来业绩统计表等。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原件备查,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采购人要求考察投标单位地址,请务必提供真实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连云港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0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