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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郑州市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及填埋处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5年10月16日
打印公告
更新招标~郑州市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及填埋处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飞灰整合物运输及填埋处理服务,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飞灰螯合物运输及填
埋处理服务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10001387N
2.3项目概况:
2.3.1基本情况: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年处理垃圾约21.9万
吨,配置2条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
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
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8吨,飞灰整合物约30吨,2025年度飞灰整合物产生量约9400吨。
2.3.2飞灰处理工艺:
飞灰与整合剂、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
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整合剂比例大于3%,二噁英含量低于
3u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标准》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存储3-7
天,化验合格后投标方装车送往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填埋处置。
2.3.4项目地点:河北省迁安市上射雁庄镇高各庄村西南。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招标范围
投标人具备接收填埋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整合固化飞灰的经营资质、同
时负责将整合固化飞灰运输至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场合规填埋处置,填埋符合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响应人填埋的飞灰量以招标方地磅称量的数据为准,由招标方进行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迁安项目飞灰整合物运输及填埋处理服务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
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具体内容详见《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飞灰整合物运输及填
埋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以招标人书面通
知时间为准)。
3.4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
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7其它要求: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要求。填埋符合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有关部门许可接受垃圾发电项目飞灰整合物的证明,许可
时间真实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4.3投标人自身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
且该合作单位须同时提供其自身持有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生活垃圾
填埋场运营服务类似业绩。
4.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6其他要求
4.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8时00分前使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及参加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如果在平台预警分析报告中出现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存在下列雷同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应当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缴费人信息一致或者投标(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一致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转至同一虚拟账号;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
6.2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上传,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启)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若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3开标/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4开、评标地点:郑州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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