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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晋中市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青海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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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晋中市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L-2025-1166)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祁县
一、招标条件本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00万元,招标人为祁县斯能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方式受祁县斯能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对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利用一期原有开闭站和送出
线路。规划容量为2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4台35kV的箱式变
电站,新建场内道路约10km,场内扩建道路约2.1km,集成线路约总长8.5km。
本工程为祁县盘陀二期20MW分散式风电技改扩容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招标,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总承包范围: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风电场场区、一期35kv开关站改造、集电
线路及配套系统的总图运输、工艺安装、土建结构、电气设备、仪表通信、安全、环保、职
业病、消防、水保等)、消防防雷等报审、竣工图编制,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含试验、调试等)、设
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而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
改造措施所发生的特殊费用等应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采购等工作;承包人负责采购的物
资在采购时需将采购计划、采购(选商)方案、技术规范书以及采购结果等报发包人审核、
批准后方可实施。乙供物资的委托驻厂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的管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所有安装工程;工程各阶段验收、
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到货验收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单体调试、分步试运行、整
体调试、试验、检测(无损检测除外)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工。
(4)其他:投标人负责提供招标人供应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技术规格书,配合、负责技术交底等工作;投标人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及补偿、过路过河及赔偿集电线路勘察测量等相关工作。其中,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临时用地复垦、穿越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体调试、联合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配合及接受内外部检查及问题整改、内外部专项验收、中交验收、投产试运行、工程保修;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含档案验收)、工程移交、结算审计、决算审计等;投标人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其他按照建设内容、程序满足项目投产、运行应由投标人完成或辅助完成的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负责电力并网技术服务并取得电力并网手续。
2.4项目编号:ZHGL-2025-1166;
2.5建设工期:180天;
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完工时间:2026年05月15日;
2.6工程地点:祁县古县镇任村;
2.7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3.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响应责任,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如下(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投标人法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即可;(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6)拟派设计负责人及工程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14: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