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窑尾收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WJYJD2025031-T001
1.招标条件本项目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窑尾收尘器改造项目已由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窑尾收尘器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厂内
2.3最高限价:608万元
2.4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旧收尘器壳体、花板、净气室、烟道及其附属设备材料和入口管道拆除;新、旧设备材料倒运;新、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材料和入口管道安装;发包人提供的建安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仅作参考,最终满足发包方技术改造要求,最终结算不存在丢项和落项。最终施工范围以竣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为准。
2.5招标范围:窑尾收尘器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及竣工图纸。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起始时间,前期准备及拼装工期30日历天,拆卸、安装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不同投标单位负责人、高管或股东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未被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被金隅集团列入黑名单(此项由招标人查询)。在开标、评标阶段、中标公示阶段及合同签订阶段若发现投标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等材料盖章复印件一套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的报名材料交招标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供给投标人。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城区。
5.2.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