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科技智谷科技园区孵化示范中心配套食堂项目(一期)施工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2025年10月14日
招标采购=科技智谷科技园区孵化示范中心配套食堂项目(一期)施工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科技智谷科技园区孵化示范中心配套食堂项目(一期)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5.998724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园创创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孵化示范中心5#楼一层及二层部分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包括厨房功能区575m、智慧取餐口245m、标准化用餐区1130m,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科技智谷科技园区孵化示范中心配套食堂项目(一期)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科技智谷科技园区孵化示范中心配套食堂项目(一期)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竞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竞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
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均须加盖磋商申请人鲜章,否则报名无效。
(注:若因资料不完整或错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为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磋商人鲜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绵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