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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招标公示&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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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招标公示&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YS/CG2025-03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以下简称:友谊新天地广场)坐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208号。现高峰时段用电量大,电费成本高。2024年商场每月用电量为60-122万kh,平均电价0.86元/kwh,高峰值电价1.08元/kwh。根据商场用电高峰时段与光伏发电高峰时段重合的特点,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用电成本、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开发政策,友谊新天地广场拟对物业屋面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由承包方投资建设并运营维护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周期10年+10年,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新天地广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光伏发电行业为近几年的新兴产业,相关公司注册时间普遍在五年以下,因此本次招标对报名单位不设成立时间限制)
(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入需提供投标单位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可不提供),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相应资格证及社保证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范畴。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合作方委托的施工单位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面截图,有“失信”不良记录的,报名无效。(九)业绩要求,合作方或者其控股母公司,近三年需有不少于2个同类项目或1个规模不低于0.85兆瓦同类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按顺序整理相关资质材料加盖公章制作为单一PDF文件(材料内容及印章须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未告知的视为无效邮件。邮件名及资质材料文件名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例:***单位资质材料+***项目***标段),报名(接收邮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时。投标单位资质经审核通过,交纳材料费3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材料费不退,成为合格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中午12时前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预计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30分进行标前线上答疑会,预计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进行现场开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年度总发电最不少于120万kwh,发标方使用光伏电费单价不高于05元/kwh(拦标价)。
(二)本项目实施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质手续审批、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均由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发标方规定要求执行,不得破坏发标方建筑物的结构及设备设施等,如需调整改造需与发标方提前沟通,征得发标方书面同意后,由中标方自行调整改造。
(四)本项目所有发电量先保证供给发标方使用,如有余量冉由中标方自行处理。
(五)本项目合作期内所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所涉及区域的防水问题均由中标方负责。
(六)投标单位中标本项目后需在当地注册控股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
(七)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安排专业人员到友谊新天地广场屋顶进行实地勘测及对可设置光伏没备的有效面积进行测量确认。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合作期满处理方式
(一)合作期限延续:合作期满后,双方如协商一致,可将运营期延长10年(二)电站拆除:合作期满后,双方协商无果,中标方无条件拆除整套设备,并恢复发标方建筑原有状态。设备、设施处理符合政府相关环保要求。涉及危险废物处理时(如含铅蓄电池),需由中标方安排专业资质机构处理。全部拆除工程符合地方政府合规要求该项目预计占用屋顶等闲置区域面积约6000m2至9000。预计总装机容量约1兆瓦;年平均发电量(按照天津地区年有效光照时长约1200小时计算)约120万kwh:商场按照电价0.5元/kwh使用光伏电力,每年可节约电费:平均电价0.86-0.5=0.36元/kwhx120万kwh=43.2万元,峰值电价1.08-0.5=0.58元/kwhx120万kwh=69.6万元
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分为一轮报价及多轮议价。投标单位每轮报价不能高于本单位上一轮报价(评标现场我公司补充招标内容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项目评审组公布最低报价供投标人参考,并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单独议价,单独议价后投标人统一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后,项目评审组分别与各投标人再次进行单独议价,单独议价后投标人统一进行第三轮报价,以此类推,直至各投标人明确无法再次降价,项目评审组根据最终报价结果,向招标比价管理委员会推荐拟中标单位,由招标比价管理委员会确定中标结果。我公司保留最终的议价权利。结算方式
自合同签订并投入运营后次月起,每自然月月初按照实际用电量双方进行确认,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结算上月电费。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于2025年10月21日中午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转至项目主体单位公司账号(上述款项均须从投标单位的公司账号转入项目主体单位公司账号),项目主体单位查收确认后,向投标单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腰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时补齐: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在招标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及不正当竞争等情形,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