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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2025年标志牌、桥梁名牌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2025年10月13日
打印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2025年标志牌、桥梁名牌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2025年标志牌、桥梁名牌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桥梁名牌

53*34

707

2

标志牌

400*300

1

3

标志牌

300*300

2

4

标志牌

直径120cm

10

5

标志牌

200*200

3

6

标志牌

200*240

1

7

标志牌

150*300

1

8

标志牌

190*300

16

9

标志牌

三角形边长130

7

10

标志牌

200*250

1

11

标志牌

40*120

10

12

标志牌

320*600

3

13

标志牌

360*180

1

14

标志牌

100*180

1

15

标志牌

450*550

1

16

标志牌

250*350

3

17

标志牌

300*600

2

18

标志牌

320*220

2

19

标志牌

800*220

2

20

标志牌

120*60

2

21

标志牌

70*48

1

22

标志牌

直径80cm

1

23

标志牌

240*150

1

24

标志牌

60*240

1

25

标志牌

360*480

1

26

标志牌

120*240

1

27

标志牌

150*240

1

28

标志牌

260*210

1

2.3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4最高限价:49万元人民币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具体根据项目所在地调整)。

2.6交货期限自合同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之前到货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8付款方式:采购人最终价款支付以实际使用数量×成交单价=支付金额。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供应商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2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10140000分至202510170000分。

4.2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02113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采购保证金

8.1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8.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3时00分;

8.3 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9.其他说明

9.1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联通大道660号

     人:李女士

       话:0452-6012209

 

11.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

       话:0451-5106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