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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采招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陇海院区)化验材料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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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采招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陇海院区)化验材料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陇海院区)化验材料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10月3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5)0150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州、陇海院区)化验材料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92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化验材料)配送工作,保证医用耗材(化验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结合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实际耗材使用情况,为中州、陇海院区化验材料集中配送服务、区域检验中心建设各项支持、提供业务正常开展所需要的条件。本项目共遴选3家配送企业,分别配送3组化验材料及辅材。中标后根据评审排名依次选择配送的组别。
组1:中州、陇海院区非带量采购生化、免疫、发光类化验材料,根据上年度采购金额预估1051万元/年。
组2:中州、陇海院区非带量采购门诊项目、微生物、PCR组化验材料,根据上年度采购金额预估474万元/年。
组3:中州、陇海院区非带量采购病理、输血、床旁快检类化验材料,根据上年度采购金额预估367万元/年。
5.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5.3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
3.方式:洛阳市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