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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10月10日
打印公告
正在招标-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TY-QYCG-2025-8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47.5万元,招标人为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生物质颗粒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锦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2)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9时至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时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至辽宁省锦州市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锦州市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约47.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950元/吨(含税普通发票、运输费装卸费及检斤费等所有费用)约500吨(最终双方按单价进行结算,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花生壳生物质颗粒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供货
交货地点:免费运送到指定地点(货物到达后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