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0月9日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1d1fff62-e4dc-4228-969f-5d52d29c82e5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d1fff62-e4dc-4228-969f-5d52d29c82e5 |
建设规模: | 估算工程费约3585.00万元。1d1fff62-e4dc-4228-969f-5d52d29c82e5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09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行政监督单位:曲靖市沾益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 4-305 5769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郭工 |
办公电话: | 15924872879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凯燕 |
办公电话: | 18708743673 | 移动电话: | 1870874367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500500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4 17: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20 09:00 |
开标地点: | 沾益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58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申请人已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不得在和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有效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②必须长驻现场且无在建、待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书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锁定人员查询截图。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不满一年的提供情况说明文件。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地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3.其他设计人员:专业设计人员4人(道路1人、结构1人、给排水2人),提供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4.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需满足《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标准,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无在建、待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待建项目责任承诺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锁定人员查询截图)、质量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可兼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5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申请人为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资料。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申请人已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不得在和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7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施工企业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扫描件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并同时提供由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期间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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