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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翠峰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10月9日
打印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翠峰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翠峰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次装修改造原建筑面积为13920㎡,本次装修改造区域为原建筑地上1-17层。项目维修改造范围包括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外墙石材、外墙砖拆除更换为水包砂外墙涂料、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10-09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行政审批局0874-6195365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4日18时00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经办人: 韦老师
办公电话: 0874-3212979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绒丽/吴海燕/樊利华
办公电话: 0874-3218199 移动电话: 137087434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500506001001
标段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翠峰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0-1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10-29 09:00
开标地点: 市本级3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8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装修改造原建筑面积为13920㎡,本次装修改造区域为原建筑地上1-17层。项目维修改造范围包括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外墙石材、外墙砖拆除更换为水包砂外墙涂料、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拟派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并提供公告发布时间后交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带二维码)材料(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交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带二维码)材料(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注:1、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注:2022年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赋统一监管平台自动赋的验证码。) 5.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受到被行政处罚,提供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的网页截图)。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10-2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docx2025-09-30 09: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