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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10月1日
打印公告
招标推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DB-2025GK-111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6)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1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7)投标人需提供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 202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③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查询结果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4日 19 时 30 分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方式获取(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发送);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
七、其他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DB-2025GK-111号
项目周期:5 年
项目需求概况:医用物资及药品精细化管理及物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