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采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2025年10月-2027年度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州分行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5年10月-2027年度全辖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47-2560SCCXJ239)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本次拟选择1家投标人,招标一家劳务外包服务公司,由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对昌吉州分行社会化用工33人实行劳务外包,负责向我行提供车辆驾驶、职工食堂、保洁和打字文印服务。服务期自2025年10月至2027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74.67万元。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指:金额达200万元的国家有权机关开具的罚款)。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
遣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一个为金融
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及证券等机构)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案例(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等
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体现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10时至17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6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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