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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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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绿塞环保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气化细渣脱水干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规划建设7套气化细渣深度脱水干化装置,1套110th燃烧炉及配套烟气净化处理系统,配
套建设循环水、除盐水、消防水、场内和场外管廊工程、储运等设施,生产中压蒸汽86.4
万吨/年。新建装置位于宁东基地国能南路南侧、蒸发塘连接线道路西侧,项目占地约87亩。
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气化细渣脱水干化装置、燃烧炉及配套装置、燃料棚及细渣输送
系统、燃烧炉灰库及灰输送系统、柴油储罐、综合楼、变电所、全厂给排水、循环水站/消
防水站、除盐水站,事故水池、全厂供电和电信、全厂工艺及供热外管和空压站以及与工艺
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
2.2招标范围:项目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总承包范围包括:
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五通、临时工程、厂外
补给水(原水、中水)、厂外排水工程(含盐废水、污水)、厂外蒸汽管网工程、与煤制油
分公司互供物料的所有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政府专项验收、
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保险费、各类风险、税费等所有为完成合同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
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等全过程EPC总承包,从本合同签订开始至质保期满止所应提供的全部服务;
不包括厂内不需安装的移动车辆采购、实验室设备采购、工程监理。
2.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进度计划表(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一(八))。
2.4最高投标限价:34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
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
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
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乙级、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石
油化工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石油化工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以独立身份(EPC总承包商)投标,须同时满足上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业绩要求
(1)投标人以独立身份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2015年1月至今),投标人具
有独立承担国内至少1项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规模动力站锅炉主体施工承包业绩、固废
处置(工业/市政污泥等)、环保类(水处理等)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业绩。
(2)若以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业绩需要满足: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2015年1月至今),设计单位具有气
化细渣脱水干化工程设计业绩3项或25MW及以上规模火力发电装置动力站或锅炉设计业绩3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业绩需要满足: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2015年1月至今),施工单位具有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规模动力站锅炉主体施工承包业绩、固废处置(工业/市政污泥等)、环保类(水处理等)项目施工业绩2项。
(3)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往来发票的复印件(发包人或设计对应的装置用
户),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三)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设计人员等持有国家合法部门颁发有效安全证件,作业人员持有安全培训记录人员素质符合工程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本工程建设期间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②自开标之日起前10年(2015年1月至今),担任过至少1项已投产的25MW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或固废处置/环保类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设计负责人(设总):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担任过类似2个项目(固废处置/环保项目或100th锅炉以上规模动力站装置)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需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或含签名的设计文件图签扫描件等资料。
(4)机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工程)或高级工程师证书,同类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提供人员近三个月(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缴纳社保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职称和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上述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夏银川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