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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新疆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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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新疆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招标编号:【2504-653126-04-01-65589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一、招标条件本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安电投(河南)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以2504-653126-04-01-6558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安电投(河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一标段)。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鑫隆凯盛叶城县6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发电站额定装机容量为600MW,储能60MW/120MWh,配套建设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及组件安装、检修道路、箱变基础等内容光伏发电站配套建设220kV升压汇集站1座,通过220kV并网线路接入叶城220kV变电站,长度约45km(以施工图为准),配套建设汇集站基础、道路、通信等内容。该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招标,本次招标为标段一,标段一光伏场区范围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经4路围合及东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围合至东向西,二标段光伏场区范围是经4路至西向东与南环路、北环路围合。
2.3项目地点:喀什地区叶城县内。
2.4招标范围:标段一招标范围:该标段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项目手续办理协调、地勘、可研报告、光伏发电站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外送线路和对端改造建筑及安装工程、400MW光伏区及发电场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临时道路施工、永久用地、临时用地费用及补偿费、复耕、复垦、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运输、保管、倒运、检验、检测、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行、并网、修补缺陷、保险、竣工验收等,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及后期质保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建设内容以最终的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为准,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具有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PC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竣工报告或并网发电证明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100MW及以上的风电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职务的经历,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PC或EPC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8其他要求(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资质证件、获奖证书(若有)等应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郑州市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郑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