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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辆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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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辆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5-XM135-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本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辆新能源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2辆纯电动SUV新能源车和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SUV新能源车。(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辆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辆新能源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汽车制造商或汽车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供应商业绩: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一项类似供货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需体现签订页、主要供货内容及金额,中标通知书需反映供应商名称)
(三)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
(四)其他说明
(1)所投产品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2)其他: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13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10时00分-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20时0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获取谈判文件。(2)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鲜章);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⑤开户行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④⑤),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时提供(①②③④⑤)。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授权委托人处签字或盖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最高限价:人民币54万元,其中纯电动SUV新能源车:14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SUV新能源车:13万元/辆;
2、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付车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