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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许昌市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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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采招许昌市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W2025-027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招标条件本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方鼎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已备案。招标人为河南方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NXW2025-027号
2、项目名称: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
3、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昌西路、南外环路、延安路、围墙区域内土地面积267.26亩。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8171.90m2(267.26亩),总建筑面积204000m2,其
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0m2,地下建筑面积4000m2。具体建设内容如下:综合楼:6层,框架
结构,建筑面积6000m2;宿舍及餐厅: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000m2;
生产车间:2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60000m2:
原辅材料仓库: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14000m2;
成品仓库: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m2;
动力中心: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m2:
变配电站: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mm2;
消防泵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00m2;
污水处理用房: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00m2:
购置平衡营养冲剂生产线2条、富氢水生产线5条、环保洗护用品生产线4条:
配套完善厂区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给排水、电气、
燃气、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
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平整、材料、设
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园区信息化)、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发包人办:理
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
查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工作。
7、项目投资金额:约20000.00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8、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金额的100%
9、工期要求:建设工期2年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设计类或工程施工类注册证。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与项目总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联合体要求
3.6.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3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新乡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选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