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搜项目/【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质量检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5年9月29日
最新热搜项目/【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一标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0 万吨/年Ш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一标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0万吨/年Ш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一标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0 万吨/年Ш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一标段(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SNZB-WLNY-D2025110750
2.3 项目概况: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20 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在石蜡过滤装置西侧布置装置区,新建 20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装置一套,包含高压进料系统、反应加热炉、异构脱蜡+补充精制反应器、氢气压缩机系统及常减压分馏系统,配套建设机柜间、区域配电室、污水提升泵站及初期雨水提升泵站。调和油罐组东侧布置罐组区,新建润滑油重油罐组(165A)、润滑油轻油罐组(165B)及附属设施。在厂区脱盐水站厂房南侧,脱盐水变电所东侧,新建1台工艺凝液 ORC 余热发电装置,装机容量800kW。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6 个月。
2.4 招标范围:煤制油分公司 20 万吨/年Ⅲ类+润滑油基础油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根据检测单位检测服务的质量或进度,委托人有权结合项目实际现状,对原有检测工作服务范围进行调增或者调减。
2.5 服务期限:检测服务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应接到试件或试样之日起 24 小时内开始检测试验,试件或试样检测结束之日起 12 小时内,将检测结论反馈承包人及其监理人,并在试件或试样检测结束之日起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其中: 钢筋复检、用于拆模板的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等,接到试件的当天试验,并将试验结论当天反馈承包人及其监理人。(检测进度须满足项目建设进展)
2.6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具有完著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 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钢结构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等
3.4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也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山东能源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岗位资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并提供该员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或建筑构配件供应单位,与前述勘察、设计、施工或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控股或者参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四、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类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类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合同签订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建筑材料、构配件及主体结构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检测服务内容、合同签订页表等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存在业绩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管理。招标人保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五、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 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