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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营口市盛京银行营口分行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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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营口市盛京银行营口分行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ENGJINGBANK_YK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招标条件本盛京银行营口分行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9.29万元,招标人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盛京银行营口分行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ENGJINGBANK_YK2025009
招标人名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预算:79.29万元(01包:42.71万元;02包:19.35万元;03包:17.23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内容为:盛京银行营口分行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01包)(具体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第四章)。
中标人数量及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采购内容中标人数量
01营口市内两家支行(市府支行和学府支行)1家
02大石桥市内大石桥支行1家
03盖州市内盖州支行1家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在与银行等企业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注:须提供承诺书。
5.其他资格条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可以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电汇:投标人将标书款以公对公方式汇入以下帐号,并备注招标项目编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所投标包、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或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