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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甘肃中通申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新星市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甘肃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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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甘肃中通申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新星市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甘肃中通申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新星市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清单。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采购内容:甘肃中通申信科技有限公司承揽新星市数据中心配套建设项目采购含税总价(万元):288.221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288.2213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包括制造、检验、包装、装车、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第三方复检、税费及其他需提供服务的全部内容)。
1.4供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星市,到货验收合格后需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5.质保期:3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审查标准备注:其中一项不满足取消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2)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即供应商股东、高管等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等特定关系,如成交后审核成交单位与子分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者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3.供应商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内任意一年(2023年/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或月份,须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供应商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将取消其资格,(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采用线下或线上方式获取。
4.2.1线下的方式获取,供应商应委托代理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下登记资料(1份)。
(1)报名信息收集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5)标书费支付凭证。
注:填写标○项时,请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开票信息有误或无法退付保证金,请
自行承担因修改导致的延期等后果。
4.2.2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时,供应商须将以下公章签章齐全的报名资料(报名信息收集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
书费支付凭证)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单
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材料)”。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④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