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吉林省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CCG-2025-03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本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
本项目共3个标段,属招租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该项目各标段的响应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
2.2采购内容: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招募档口经营,档口免收房租及管理费,但成交人需负责实际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燃气、洗消、物业等运营成本费用。共3个标段,每个标
段入围1家。
标段号:01
位置:杏林餐厅一层北侧西起2号明档
餐饮品类:单一小吃项目(如烤、烙类,必须含早餐,非米饭类项目)
面积:约15m
备注:提供水、电,电器总功率为40kw;无燃气接入;档口仅提供场地,所有设施设备需
经营者根据经营项目自筹;无库房。
标段号:02
位置:杏林餐厅二层南侧西起1号档口
餐饮品类:米饭、炒菜、饺子类项目(非餐厅现有品牌)
面积:约30m
备注:提供水、电和燃气,电器总功率不得超过12kw;档口仅提供场地及部分基础餐厨设
施、设备,其余设施、设备需成交人根据经营项目自筹;
标段号:03
位置:杏林餐厅三层北起1号档口
餐饮品类:不限种类,但不得与食堂三楼现有餐饮品类重项面积:约90m
备注:提供水、电和燃气,(无煲仔炉燃气接入),电器总功率不得超过18kw;档口仅提供场地及部分基础餐厨设施、设备,其余设施、设备需成交人根据经营项目自筹,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杏林餐厅一层、二层、三层。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度进行考核,未通过考核不再续签。
2.6服务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以上法律法规以最新版本为准);
(三)响应供应商经营要求
1.经营餐饮项目需有成熟独立品牌(同类一线餐饮品牌优先考虑),非预制菜,适合高校餐饮环境,在社会面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和认知度,所选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和用电、用水、用气要求应与拟采购档口相符。
2.经营项目员工人数应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合,响应人要热爱餐饮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重安全、懂经营、会管理,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后勤保障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饮食安全。要坚持优质、微利的原则。档口所聘用人员由响应人自行招聘和管理,需持有效健康证,食宿、社保待遇等均由响应人负责,费用自理。
3.成交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以每月账期延后支付的餐饮服务费作为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成交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如发生用工、劳动或其它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补偿。
5.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和文明服务等各项工作规范。
6.成交人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结算,禁止使用现金、个人账户进行交易。
7.食品原材料需由学校统一采购,货款从成交人的每月营业额中扣除,未经批准,成交人不得私自外购食品原材料,不得将原材料倒卖除食堂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8.成交人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安全情况,责令其退出经营,下一轮食堂档口采购不得参加。
9.本项目成交人必须参与档口实际经营管理,经营期间每月考勤不少于22次。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命名。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及个体工商户报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2自然人报名文件资料:
(1)响应人必须年满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响应人不能处于受限制的状态,提供未被法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列入失信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3)响应人需提供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工作承诺函。
注:1.以上文件须将原件扫描件盖公章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3.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文件资料原件签字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即可,无需加盖鲜章。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本项目任一标段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则该标段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5.4若自然人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处,自然人签字即可: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自然人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封皮和封底可以不签署,否则响应将被拒绝。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