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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辽宁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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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辽宁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J2025094)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本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58.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药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
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药科大学中药挥发油药效物质与新药开发实验室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9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11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现金/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购买采购文件
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
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请
将材料现场递交(地点:沈阳市)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沈阳市
招标人:沈阳药科大学;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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