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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西藏自治区腾能曲水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西藏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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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西藏自治区腾能曲水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D2025-ZR-01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腾能曲水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标段/包/组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西藏腾能曲水县4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场址位
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德吉村境内,占地面积约80万m2。工程位于G318国道
旁,交通较方便。该项目于2017年9月25日取得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
腾能曲水县4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纳入2017年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
[2017]912号),同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17日项目正式并网发电。由于近年
来项目限电率较高,经营困难,为突破困局,提升电力消纳能力与上网收益,拟为该项目增
配构网型储能系统。
西藏腾能曲水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配置8.36MW/33.44MWh构网型电化学储能系
统,满足项目装机容量20%、储能时长4小时要求。本工程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
方案,按照光伏总装机容量的20%、4小时配置1套构网型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拟由2个
4.18MW/16.72MWh储能单元并联组成。每个4.18MW/16.72MWh储能单元由1台4.18MWPCS升
压变预制舱和4台4.18MWh电池预制舱组成共设2套PCS升压变预制舱和8套电池预制舱。
储能系统交流侧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经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后,以1回35kV集
电线路接入光伏电站升压站35kV母线。
2.3项目建设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2.4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本工程的合法合规性文件办理;协助土地租赁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监造;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目管理、调试、试运
行、质量监督、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
期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技术协议编制、设计变更等工作;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
4.18MW/16.72MWh(含电池舱、PCS舱、EMS能量管理系统)、35kV配电装置改造加新增配电
装置预制舱、综自系统扩容、35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微机型、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
所有设备及配套材料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以及设备的运输、卸车、仓
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技术协议内的清单和专
项约定配备;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控
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
使用带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以
及材料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储能站设备基础、储能站围栏、电缆沟工程、交通工程、接
地、建筑装饰、场区绿化的建设使用及维护、供水供电工程等相关土建工作,施工期间所有
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建设及拆除(恢复原貌)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生活办公生
产等,由承包人负责,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
(5)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
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
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含验收),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6)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工备案手
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办理等
(如有):
(7)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储能电站的土地征租等相关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
发包人负责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由发包人负责土地土地租赁费用、建设期的租地费用、青苗
补偿费用。承包人承担杆塔迁改费用、通道砍伐费用、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及费用等:
(8)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负责完成并网主体涉网安
全能力满足电网要求、各种证照手续,满足电网建模要求(新能源场站机电、电磁暂态建模
等),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包括
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储能电站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
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充放电效率、能量存储容量和响应速度、储能
系统稳定性、快速频率响应入网检测试验、AVC性能试验、SVG性能试验、储能设备涉网试
验及建模等内容符合电网要求)、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工程保险购买、售后服
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过程工作;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
质监站全程验收并取得报告;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报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并取
得报告;电科院技术监督验收并取得报告;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省(地)调并网手续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自动化点表、通讯业务办理、
调度命名及设备编号、调管权限范围划分、省(地)调各专业资料报送及录入,办理过程中
如遇增项按照电网公司新要求办理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
(如有),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其他
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以上如有):
(9)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储能设备进入质保期
(10)科研创新项目
最终课题及成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及实际进展商议决定:
(11)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包人的技
术标准及要求:
(12)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注:上述标段中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
场地、混凝土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相关风险自
行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中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
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
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为了加强质量控制,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材料应从《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择优选择,
不在《设备材料采购短名单》中的,承包人需要采购该设备,需经发包人审批后方可采购。
EPC总承包计划以委托公开招标从市场上选择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进行EPC承包。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
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件并对应加盖各
自公章)。
3.3投标人或者两个单位以内的联合体(施工方牵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光伏或光储项目、
或储能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项目合同的
复印件】。
B.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光伏或光储项目、或储能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项目合同的复印件】。
3.4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
格,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
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6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2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2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承诺书。
3.9纳税信用等级: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牵头人正式员工。项目
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日~2025年10月01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5年09月26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5年10月01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6)、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4.4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递交投标文件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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