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9月25日
项目公告=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ZFW-[2025]27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安全预评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己名义独立签订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同时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应为近一年来企业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3、投标人近3年(2022年-投标截止日前)不少于1个类似化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编制未完成,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石河子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
七、其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