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高速路域充电桩项目(二期)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9月25日
讯息高速路域充电桩项目(二期)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CTZX-20250915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速路域充电桩项目(二期)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通恒通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主要承担天津市范围内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养护及附属设施经营管理业务,截至目前累计参与投资建设高速公路里程1087.4公里,约占天津高速公路总里程的80%,下辖57处服务区(停车区)及88处收费站。 为响应国家政策、紧跟市场发展需求,招标人决定即日起分期启动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工作,预计总装机规模13930KW(预计建设超充场站27座,充电主机功率不低于480kW,该规模仅供投标参考,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项目计划分批投建,本次招标范围为2025年至2027年期间,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速路城充电桩项目(二期)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包):(E1200005152015699)高速路域充电项目(二期)充电站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或原有效期内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联合体设计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承揽过-项电力工程的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充电桩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以及采购能力。
2、投标人如独立投标应执行以下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和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充电桩施工业绩,或者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的充电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以及采购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质等级;
(4)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5)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为充电桩制造商或供货商,须提供拟投设备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投权书或制造商声明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供货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供货商不得同时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天津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需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费开票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bm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