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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告知新疆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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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告知新疆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DGK2025018-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本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12000万元,招标人为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约129亩,总建设面积约42900平方米,建设一座年洗选煤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内容为建设储煤棚、筛分车间、洗煤车间、浓缩车间、储能车间、副产品棚、办公区、宿舍及给排水、暖气、通风等基础设施配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科豫财库尔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200万吨洗选煤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且(1)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
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
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
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近5年内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经理姓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
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
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施工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
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
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2)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
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相似、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
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
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
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6、人员要求:设计各专业配置合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
员、材料员等)人员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④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10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9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
七、其他上发布。
2.项目地点:库尔勒市塔什店镇
3.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为6500万元。
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直至交付使用,并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设计与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建造工作,以及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工作。
(3)总承包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①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阶段的报审等工作,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②向各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提供正确施工的所有合理设施并提供协调服务。③项目验收、项目试生产、培训、编制维修手册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应服务。④对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管理,对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全面控制和负责。
(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如有)等相关内容。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