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陕西宝鸡市人民医院餐厅排烟、灭火系统及升降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GH-2025-03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宝鸡市人民医院餐厅排烟、灭火系统及升降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市财政配套和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人民医院餐厅排烟、灭火系统及升降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人民医院餐厅排烟、灭火系统及升降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人民医院餐厅排烟、灭火系统及升降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由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若提
供财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
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需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
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
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凭
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10、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
可子项包含杂物电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杂物电梯。
1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应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
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
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
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宝鸡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宝鸡市
招标人:宝鸡市人民医院;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