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市光前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胃功能三项、甲状腺功能自生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2025年9月25日
招标公告¥泉州市光前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胃功能三项、甲状腺功能自生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泉州市光前医院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胃功能三项、甲状腺功能自生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胃功能三项、甲状腺功能自生抗体检测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C-QZ202506017-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采购标的一览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条件1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定条件2
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具有《第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若有)。所投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说明或佐证材料。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8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7.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8日止
7.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没有按约定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谈判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5年09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采购人:泉州市光前医院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