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招标~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9月24日
更新招标~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己由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复(2025)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由采购人南华县国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竭诚欢迎各潜在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NHGL-2025-015
2.项目名称:南华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总投资 628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264.00万元;
5.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的0.45%,最终以经审定的建安工程费x费率计算。
6.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总建筑面积 7100 平方米,其中:依托县人民医院新建资源共享中心 2900平方米(县域医学影像用房 2300 平方米、县域心电诊断用房 600平方米),改造资源共享中心1300平方米(县域医学检验用房 600平方米、县域病理用房 400 平方米、县域消毒供应用房 300 平方米);依托县人民医院新建中心药房1300平方米;新建龙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 800平方米;新建红土坡中心卫生院中医馆 800平方米。
7.采购范围:(1)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根据施工图完成计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并通过相关部门备案(作为项目实施投资成本控制依据);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3)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4)其他: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其它服务。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委托书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
8.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束的采购范围所包含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为止。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含1个)类似建筑工程项目(或标段)造价咨询服务,2024年1月份至今成立的公司不做业绩要求。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若复印件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项目特征(项目类型等)的,须提供能反映上述类似项目特征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说明或报表);
5.提供 2024 年 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新成立的单位或依法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
6.信誉良好,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其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处罚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不得拆分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磋商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
(1)网络邮件获取:供应商将①文件获取确认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联系代理机构获取);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上资料(整理为一个PDF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我方确认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到(南华县)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费: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时30 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3.递交地点:南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