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9月23日
招标公告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有资金997.832019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工程为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项目位于偃师高中北院,在原餐厅位置拆除新建,上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639平方米,总投资额为9978320.1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29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内容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师高中新建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偃发改审批【202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1-410381-04-01-22990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偃师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改普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资金来源),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偃师工施招标(2025)0016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项目位于师高中北院,在原餐厅位置拆除新建,上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639平方米,总投资额为9978320.19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量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规模:本工程为偃师高中新建餐厅项目,项目位于师高中北院,在原餐厅置拆除新建,上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639平方米。
2.4最高投标限价:9978320.19元
2.5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回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口否。
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求(合格)(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回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化工程) 口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
3.2口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况;
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3.5本次招标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口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际(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bm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