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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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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ASC-2025-2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2025-20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矿并采掘作业安全,现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我矿未来三年采掘工程范围开展超前物探技术服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2025-20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2025-202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探能力,提供设备购奖发票及有效的煤安证书,电气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物探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项目实施人员需具备物探专业中级工程师至少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中任意一项);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延安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一号煤矿掘进工作面超前物探技术服务项目(2025-2027)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市宝塔区盛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芦村一号煤矿。
2.2项目规模:为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矿井采掘作业安全,现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我矿未来三年采掘工程范围开展超前物探技术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包含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探能力,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及有效的煤安证书,电气产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物探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项目实施人员需具各物探专业中级工程师至少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中任意一项):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电子招投标系统
6.3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bm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