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洽谈,并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时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采购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892.00万元/年最高限价:2892.00万元/年招标需求: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为保证医院检验试剂采供应的有序性、一致性、连贯性,需要采购检验试剂。根据前期医院检验试剂采使用情况,预计每年供应金额2892.00万元。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日内供应所需试剂并提供相关服务,紧急采购时4小时内供货完毕。在保证项目的服务和供应良好情况下,供应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及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关联企业同时参与竞标,取消相关当事几方的投标资格;
9.为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4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以上资料请将原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采购时须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开标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售价:20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