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氧化氢氧化铝烘干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5年9月21日
项目招标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氧化氢氧化铝烘干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氧化氢氧化铝烘干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氧化氢氧化铝烘干机2.2招标内容: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一套氧化铝烘干机,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预算:219万元(含税)
2.4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5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到买方工厂;后续的安装、调试以买方通知为准,安装调试期7天。
2.6交货地点:深圳市坪山区
2.7投标报价上限:含税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元整(¥219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制造商声明函;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则要求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制造商与具有其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投标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经销商的投标文件;若出现2家及以上经销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投标人)。
(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需)扫描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货物交付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以来在中国境内至少有1个类似设备销售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或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合同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甲方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完税凭证记录和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及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费用:电子标不收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深圳市华加日西林实业有限公司、地 址:深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