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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热搜=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性施工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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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热搜=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性施工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拟实施区域为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南通、苏州、淮安、盐城、宿迁5个地区。
2.2.项目概况:根据实际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含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土地整理等类型项目。
2.3.工期:以具体项目为准。
2.4.工作范围: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具体施工劳务委托事项,以具体项目为准。
2.5.标段划分:
标段一:南通地区;
标段二:苏州地区;
标段三:淮安地区;
标段四:盐城地区;
标段五:宿迁地区
注:(1)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进行编制,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即兼投不兼中),每标段投标文件需单独编制,如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后,仍然可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是后续标段中不再参与排序或中标候选人的推
荐。开、评标顺序为:标段序号顺序。(3)中标人拒绝承接招标人委托的具体项目,招标人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优先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同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2.6.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得超过清单中的各分项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蓖: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劳务或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含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土地整理等类型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期自2020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3)发票、(4)由发包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四项至少提供二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5.1.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3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1.5.2.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其他类似可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的;
3.1.5.3.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的市级、区或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5.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项目所在地的市级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5.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项目所在地的市级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1.5.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2)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b)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正常工作)。
4.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
4.2.1现场领取方式:获取时所需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邮箱领取方式:需将相关扫描件、拟参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联系人。资料包括①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
5.2.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未参加线下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盖章版本投标文件需扫描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U盘中需上传电子版清单。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内容
9.1.本招标文件对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和技术要求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9.2.采购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利组织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或实地察看。
9.3.招标人不承诺实际委托项目数量或保底工作量。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