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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9月20日
打印公告
项目在线告知>中国安能二局上海分公司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武坚镇河道清淤标段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NO2-SH-YZGF2-2025-ZL-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武坚镇河道清淤标段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江苏华电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项目地距离江都主城约30km,为我司 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 131.3020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00.2MW)。总占地面积约为2300亩,将光伏电站与渔业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武坚镇河道清淤标段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苏华电扬州江都武坚二期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武坚镇河道清淤标段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设备和人员能力。招标人可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额外提交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同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一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成立不足一年从成立日起算,其所提供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可提供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人员:配备操作设备所需的合格管理和作业人员,人员需持有相应操作证书并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3.7.3设备:自有或证明取得合法使用权的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性能良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10时00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