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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殡仪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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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殡仪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45,200.00元
技术规
是否允
品目
品目名
数量(单
品目预算
采购标的
格、参数
许进口


位)
(元)
及要求
产品
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
餐饮服
详见采购
1-1
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
1.00(项)
745,200.00


文件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
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
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
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1)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
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注:投标文件中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
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采购包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3)项目属性:服务类。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殡仪馆食堂人力资源配备及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
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有效证件之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
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食品相关);若投标人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已合并办理,则需提
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所得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投标人需提交上述有效证书的复印
件。若国家有其他相关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