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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运车辆保险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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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运车辆保险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对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运车辆保险服务(二次)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营运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550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641台运营车辆保险服务,保险范围为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不计免赔)。
1.7服务期:首批车辆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末批车辆保险合同签订后一年止
1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现有车辆保险期限分批次提供服务,一次性支付当次服务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批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9日9:00至2025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9:00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9月24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
6.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