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湖北省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绿色食用油项目
(招标编号:HBZR-2025-091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绿色食用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77.47万元,招标人为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1077.4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绿色食用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绿色食用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十堰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HBZR-2025-0917
2.项目名称:十堰市郧府香油有限公司绿色食用油项目
3.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西城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1077.47万元
6.招标需求:建筑面积5985.95平方米。建设古法榨油中心、产品展示中心及油品储藏中心等配套设施。
7.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