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砚山锦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供应粮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本砚山锦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供应粮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0万元,招标人为砚山锦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砚山锦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供应粮油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410万元(其中大米采购:250万元,菜籽油采购:160万元):
(三)比选需求及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采购货物名称规格最高限价(元/袋或瓶)(含税)货物质量要求描述
一标段大米(小町米、小町香、小粒香、稻花香)25kg/袋128等级一级,符合GB/T1354-2018国家标准及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要符合GB7718标准,具有“SC”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菜籽油5L/瓶63非转基因,压榨一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536及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厂定量包装5L(包装要符合GB7718标准),具有“SC”生产许可证。20L/瓶220
注: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2)本项目同一比选人可同时参投多个标段,可兼中,其中一标段入围2家供应商,二标段入围1家供应商。
3)小町米、小町香、小粒香、稻花香四个品类中比选人任选品类进行比选报价。
4)采购数量无法预估,以比选人实际需求按要求供货数量为准进行供货,据实结算。
5)货物包装要求,原生产厂家的标准定量包装,并符合GB7718标准。
6)每个规格只能填报一个品牌型号产品,否则做无效比选处理。
7)需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8)生产日期要求:一标段所交付的食材,其生产日期至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的到货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即1个月)。超出此期限的食材将视为不符合采购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二标段所交付的食材,自生产日期起已过去的时长,不得超过该食材规定保质期总时长的1/3。
(四)采购内容完成“砚山锦图教育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供应粮油采购项目”的各标段货物供应(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六)交货期: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时送达货物;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备有效的证件)。
2、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能提供的则另附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6、信誉要求:
(1)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要求,由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注: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比选申请(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比选时由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上报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参与比选资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3)信誉:(2022年8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比选资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比选人如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比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比选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
(4)比选人为经销商的,应具备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持报名函(详见公告附件)领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或者以邮件的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报名,电话至代理机构完成确认并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14时30分至2025年09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文山州文山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保证金参与本次比选,须缴纳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每个标段(¥:500000元/标段)。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