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项目&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QYJW-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91160.00元,招标人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就餐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师生就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4.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需附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25日17时30分
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清远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