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信息>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景区经营店铺招租(十三个标的物)二次招租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9月13日
在线信息>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景区经营店铺招租(十三个标的物)二次招租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民族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景区经营店铺招租(十三个标的物)。
1.2 标的物概况:
本项目拟将云南民族村 13 个商铺进行招租,开展白族、水族、纳西族、阿昌族、壮族等的相关特色产品及特色食品的经营活动,具体标的物详细情况、租赁业态、租赁期限等见第五章《招租标的物清单》。
注:①竞租要求:本项目共分 13 个标的物,竟租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租,参与多个标的物竞租的,应确保每个标的物对应编制一套竟租文件,不得将多个标的物竞租文件内容编制于一套竟租文件内参与竞租,否则,竟租文件将被拒收。竟租人在招租竞租环节均应当清楚明确的标明所参与标的物号,因标的物号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不清晰导致的竞租失败,招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竞租人的租赁业态及经营方案须报招租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实施。
②)评审推荐原则:竟租人可以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租,但可以成交的标的物数量不超过1个。评审时,评审小组按《招租标的物清单》编号顺序进行评审,竟租人在某个标的物中一旦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后续其他标的物评审中仍可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③租金要求:租期为一年期的按照合同租赁价执行,不再调整。租期为三年期的,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基础上上浮 3%;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上浮 3%。
1.4租金交付办法:租金交付实行先交费后使用原则,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第二、第三年租金于当年续签合同期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交清。
1.5 租赁要求:
(1)竟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设立私人会所,在正常经营期间须接待普通游客,不得设置门槛拒接游客。
(2)竞租人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租人相关规章制度,必须证照齐全、明码标价,诚信服务,不得哄抬价格和欺诈游客。经营过程中,所有经营行为须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禁止漫摊、超范围经营。
(3)招租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对竞租人进行统筹管理 并对竞租人的经营情况和防火、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4)招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养护时,竞租人应予以配合。
(5)租赁期间,竟租人自行负责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设施,建筑消防、排污、应急救护等),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竞租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竞租人拒不维修,招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6)竟租人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内部更新、装修、更改附属设施和设备,但竟租人不得对建筑主体框架进行变动,不得危害建筑安全,不得违章违法加盖、建造附属设施。
(7)合同履行期间(含占用租赁物期间),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工商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垃圾清运、卫生防疫、文化管理、水、电、煤气、通讯、消防、排污、绿化、物业管理等费用一概由竞租人承担,由竟租人自行申报交纳,否则,产生的违约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8)竞租人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物,竟租人不得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租赁物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竟租人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属于合法的、协议约定的经营行
为,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9)租赁期内,禁止竞租人存在将全部租赁物或部分租赁物再行出租、转租、转让、出让、抵押、承包、转承包、交由第三方经营、设置权利负担等行为或变相实施本条禁止的行为。
(10)竞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检查工作。
(11)竞租人租赁期间严禁使用罐装液化气。
(12)竞租人租赁物用电负荷以招租人核定负荷功率为准,如竞租人实际用电负荷超过限定,由竟租人自行更换/铺设用电线路,相关费用竞租人自行承担。
(13)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周边业态情况,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4)租赁期间如遇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或土地、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因依法征收、规划及招租人改造建设需要等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竞租人无条件按期退出并完好交还租赁物。
(15)出租方提供现有楼房的所有设施,经营活动所需的其他设施及内部装修均由竞租人自行购置、建造。
(16)竞租人须与后续经营主体(法人、自然人)一致,竟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商铺,也不能以变相合作等方式改变后续经营主体(法人、自然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17)竟租人必须按招租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门营业,商铺门板必须摆放在店内,做好“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经营秩序。(18)竟租人需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达标及消防安全达标。
(19)如设有内走廊的商铺,竟租人不能将内走廊用于一切经营活动。
(20)竞租人必须保证门店招牌做到“一店一招牌”门头,招牌设计以及规格必须经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及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
(21)竞租人如需在外墙壁悬挂空调风机,必须加装符合该商铺外观风格的装饰物,效果图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
(22)竞租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云南省旅游条例》,严格执行“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二十二条)”和“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三十八条)”。
(23)竞租人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经招租人认可后由各商家自行制作)。
(24)租赁期间,竟租人需参与景区统一组织的文化主题活动(如民族美食节、非遗市集等)。
(25)未尽事宜按照成交后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竟租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租人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招租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
(4)竞租人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125 号)的相关要求,招租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竞租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审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审小组。
使用原则 竟租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特别规定:参与本项目的竟租人应提供成交后负责办理一切经营相关合法证照的承诺函。
2.2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租人,请于2025年9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3日17 时 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招租文件每号标的物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4.竟租文件的递交
4.1竟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09时 30分,地点为昆明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