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和田县 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邀请标公告(招标编号:ZJWS2025-XJHT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资金9000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中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建光伏规模50万千瓦,配套建设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系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配套建设 35kV集电线路,综合等附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田县 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L和田县 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EF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仝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 类证)、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