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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南京市高新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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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信息南京市高新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NC-GK-202509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招标条件本高新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高新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NC-GK-20250911
2.项目名称:高新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项目
3.采购需求:为推动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近零碳园区建设,实现打造全省首个、全国一流大学科技园区零碳示范样板及2026年完成江苏省近零碳园区的节能技术改造并完成减碳目标,2027年实现园区碳中和的目标,现对园区建设所需的相关设备、技术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购涵盖微电网(光储充)、零碳智慧园区管理平台、绿电绿证交易、建筑节能改造及配套设备供应等重点工程内容。
4.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东南大学路33号
5.园区范围:园区总建筑面积8.93万m2,含1#、2#、3#、4#四栋建筑及配套停车、地下车库、屋顶、食堂等公共配套。
6.资金及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技术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场景验证”混合模式,其中由中标人先行投资建设或改造,通过节能收益/服务费/绿电收益等方式回收投资,零碳食堂、无人车辆、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等场景采用“提供验证场景、零租金运营”方式实施。供应商代缴合作期内采购人的水、电等费用,采购人按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基准能耗费用。
7.投标报价:供应商在园区内的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50%)。
8.合同履行期限:包含项目建设和托管服务期限期合计不超过10年。合同履约期满后,中标供应商投入的项目资产所有权将无偿移交采购方。鉴于分布式光伏设备及储能设备具有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性,该两类资产的所有权移交时间顺延至合同期满后五年。
9.履约期间采购人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和月度运营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且通过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注:如果是联合体的,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相关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交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
2.2自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没有因不良履约被采购人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的。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3没有在采购人招标项目中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合法权益的。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4没有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其他补充事宜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议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